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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该如何缴费

时间:2025-04-24 09:13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5 次
根据县政府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管理与核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始于2007年7月,原由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负责实施,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其缴费金额和缴费方式都已与原来有所不同。那么,该如何办理明年的参保手续呢。   

根据县政府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管理与核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始于2007年7月,原由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负责实施,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其缴费金额和缴费方式都已与原来有所不同。那么,该如何办理明年的参保手续呢。

     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我县非农户口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9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缴费时间:2008年11月15日—12月15日,为期一个月。已参加200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在此期限内持户口簿原件及户口本中记录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合作医疗卡)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缴费。此前没有参加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需按规定补缴欠缴年份40元/年的费用后方可参加。已在县医保处缴纳了2009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不必再去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只需于2009年1月15日—5月31日,凭户口簿到县合医办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多缴的费用将由县医保处负责退回。            (吴军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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